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龍井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龍井廠

文號
40-108-08003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8/30
違規日期
2019/07/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及「廢磚」等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在離貴公司約50公尺處之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080、1081、1071-1等地號土地,堆置未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約1千餘噸及「廢磚」約3百餘噸,均未確實申報貯存量,核已違反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貴公司本次違反規定部分其發生日前1年內,屬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二規定,其罰鍰計算方式「A×B×C×6,000元,本案係數A=1,(B=2,累積違反1次),C=1」。另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與附件1項次1規定,處二倍計算環境講習時數,最高至八小時。(前次違反同法相同條款規定時間為107年12月3日,裁處字號:40-108-010005)。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四弄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四弄二○號
統一編號
2807391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