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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2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2/16
 
            
            
                
- 違規日期
 
                - 2017/0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前往該公司(本市烏日區中山路*段***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2)濾袋破損,致排放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經當日現場負責人表示已於發現後立即停止作業,續經本局認定已無粒狀污染物排放,予以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106年1月17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成功廠(本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546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成功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2)濾袋破損,致排放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五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五四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