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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36
- 處分日期
- 2025/05/21
- 違規日期
- 2025/03/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8,005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厭氣池、曝氣池、終沉池迴流至原水池,並另接管線排放至畜牧場後方農地)與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不符。2.清洗廚餘桶廢水未經收集處理,溢流至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污染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8005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枋農段二九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枋農段29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