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夆孟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12001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2/09
違規日期
2024/10/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1490-02號),本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 污染源E306運作中,A306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前端污染源E306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讀值為0mmH2O,與許可核定1-20 mmH2O不一致。(二) 污染源E306有一管道於廠內排放,與許可核定密閉不一致,另輔以粉塵測定計量測PM2.5為213μg/m3。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統一編號
893733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