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夆孟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373306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2/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缺失如下:(一)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RC路面及堆置區舖設級配,惟有路面色差及級配舖設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記缺失4點。(二)設有自動洗車設備,惟出入口有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料,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記缺失4點。(三)設有監視系統未完整拍攝許可登載之堆置區,違反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2/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1490-02號),本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 污染源E306運作中,A306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前端污染源E306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讀值為0mmH2O,與許可核定1-20 mmH2O不一致。(二) 污染源E306有一管道於廠內排放,與許可核定密閉不一致,另輔以粉塵測定計量測PM2.5為213μg/m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7/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1年9月至112年6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2年7月12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製程所產出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之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9月、10月、12月至112年3月:-656.8公噸、51.59公噸、-836.86公噸、196.62公噸、354.95公噸、199.47公噸)不符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9月、10月、12月至112年3月:13.82公噸、51.56公噸、153.09公噸、196.64公噸、312.37公噸、129.73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 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9/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申報資料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項目於110年11月、111年1月及111年5月期間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前月貯存量+當月收受聯單量-當月使用量-當月貯存不等於0),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2/04/27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10/18
罰鍰金額
NT$1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3/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3/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