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文號
23-105-09000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9/21
違規日期
2016/08/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4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及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一三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公11基地當代美術館-臺南市美術館統包工程
統一編號
367247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