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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統一編號:36724710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8日派員稽查貴局辦理之本市中西區「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管制編號:D107D82005),現場發現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記4點;2.車行路徑具防制設施,惟有路面色差,缺失記4點;3.物料堆置未完全覆蓋,缺失記4點;4. 出入口路面色差,缺失記4點;以上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112年11月3日上午10時33分許,會同中西區區公所、登革熱防治中心,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權管古蹟-吳園(坐落本市中西區民權路二段30號)勘查,現場於園中十八卯茶屋前水溝,發現有未妥善處理致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旨揭規定禁制污染環境行為,現場拍照存證。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9/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局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容器(餐桌),並已採集得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9日執行環保署營建工程名單污染稽查,發現本市安南區「台江文化中心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4D62053-1)(第一級營建工程):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2.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二、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4點。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9/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