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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48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違規日期
- 2024/04/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4月3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貨主代表等,至高明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108號碼頭集中查驗區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IRON SCRAP」(出口報單第BC//13/182/E0141號),現場案貨經查驗結果,櫃號DFSU1549560、MAGU2237104、CSLU1992011、CSLU1550534、SEGU2918083之貨物以散狀堆置於貨櫃內,目視為廢鐵夾雜部分大型塊狀物,無帶有金屬色澤,且表面帶有粉末顆粒,經海關人員以XRF檢測前揭櫃號貨物,結果顯示鐵成分介於20%~38%,主要金屬成分(鐵)低於40%,認定此類塊狀物屬電弧爐煉鋼碴(氧化碴),非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本局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前揭貨櫃之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7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龍崎區楠坑里楠坑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明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108號碼頭集中查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