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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文號
23-111-12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2/12
違規日期
2022/10/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4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 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未依 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 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3.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 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 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 第9條規定: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 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 扣4點、5.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 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 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3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二五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台1線高屏大橋至潮州(392k~418k)桿線下地及景觀優化工程(桿線下地部分)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