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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50383
- 處分日期
- 2025/05/28
- 違規日期
- 2025/03/2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4年3月26日0時30分派員至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422-4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移動特密管,惟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夜間許可文件,該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六二巷二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422-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