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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20004
- 處分日期
- 2022/12/13
- 違規日期
- 2022/10/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51,6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1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二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子口段頭前小段與竹圍段崁下小段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