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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統一編號:87432259

共 8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0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05
罰鍰金額
NT$36,6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0/17
罰鍰金額
NT$146,7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護措施(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4,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3) 監測錄影及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數量不足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3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 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60,6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護措施(6)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護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4)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運輸車輛貨廂未具有防止載運物料滴落污水、污泥之功能或設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護措施(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護措施(6)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護措施(7)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護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3,9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3,9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5,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3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設施(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D2分標統包工程---其餘地區(區域開發)」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結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下稱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及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3)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18點缺失,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1
罰鍰金額
NT$31,8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未設置防護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 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1
罰鍰金額
NT$31,8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8/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A1分標統包工程---(其餘地區)」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結果: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下稱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及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3)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12點缺失,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治措施(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未設置防治措施(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3)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治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6/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5/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5/0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前次改善未完成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1/04
罰鍰金額
NT$94,8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護措施(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2/21
罰鍰金額
NT$97,8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護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2/21
罰鍰金額
NT$94,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2/08
罰鍰金額
NT$47,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29
罰鍰金額
NT$120,6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29
罰鍰金額
NT$120,6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23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25日前往稽查,貴處所屬「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D1分標統包工程---優先開發區(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78006-1)」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共計14點缺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5)粉塵逸散性作業:灑水範圍未涵蓋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作業之區域或未保持濕潤,致影響防制效果(6)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1/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制措施(6)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26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2日前往稽查,貴處所屬「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D3分標統包工程---優先開發區(空污費管制編號:H110H68001-1)」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防塵網或稻草(蓆)有破損、毀壞或缺漏,致影響防制效果,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5)粉塵逸散性作業: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15
罰鍰金額
NT$95,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6日前往稽查貴處所屬「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B2分標統包工程---優先開發區(含工務所)(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78004-1)」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共計12點,合計10點以上依違反管理辦法處分,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限期至112年8月4日前完成改善。嗣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9日前往複查,複查時查貴處缺失第7條(物料堆置)、第8條(車行路徑)仍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21日前往稽查,貴處所屬「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D1分標統包工程---優先開發區(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78006-1)」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違反項目如下: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共計14點缺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15
罰鍰金額
NT$110,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治措施(6)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治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7/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6日前往稽查,貴處所屬「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B2分標統包工程---優先開發區(含工務所)(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78004-1)」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規定缺失記點共12點。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20
罰鍰金額
NT$9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採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方式,但防制效果不佳者,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缺失點數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缺失點數4點。(3)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缺失點數4點。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5/08
罰鍰金額
NT$71,4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3/24
罰鍰金額
NT$99,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2/08
罰鍰金額
NT$100,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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