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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20388
- 處分日期
- 2025/02/24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檢視監視錄影畫面顯示貴公司113年12月3日7時43分於臺中市OO區OO路旁「OOOOOO新建工程」工地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從事營建工程,嗣經貴公司113年12月6日確認屬實,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從事營建工程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四五九號一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高鐵二路旁「臺中市烏日區新高鐵段辦公室,旅館,商場,會展中心新建工程」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3/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