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3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3/15
違規日期
2019/01/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67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指定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8年1月15日前往查察,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周界灌溉溝渠巡查,發現溝渠內水色呈紅棕色,嗣入廠內查察,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金屬表面油脂及鐵鏽去除作業,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使用沙拉脫浸漬15分後移至清水池再浸泡15分,因清水池浸泡過程有廢水溢出,致廢水溢流到附近農田灌溉溝渠造成污染。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或排放許可證,違法貯存及排放廢水,本局復於108年1月25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前往查察,稽查當時該廠廠房大門前灌溉溝渠有大量黑色廢水排出,現場會同貴公司負責人至排放口立即採集水樣乙組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4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96mg/L(標準限值為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安生里晉元街一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中庄里仁愛路279巷62號
統一編號
8038271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