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382711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3/15
罰鍰金額
NT$6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指定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8年1月15日前往查察,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周界灌溉溝渠巡查,發現溝渠內水色呈紅棕色,嗣入廠內查察,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金屬表面油脂及鐵鏽去除作業,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使用沙拉脫浸漬15分後移至清水池再浸泡15分,因清水池浸泡過程有廢水溢出,致廢水溢流到附近農田灌溉溝渠造成污染。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或排放許可證,違法貯存及排放廢水,本局復於108年1月25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前往查察,稽查當時該廠廠房大門前灌溉溝渠有大量黑色廢水排出,現場會同貴公司負責人至排放口立即採集水樣乙組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4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96mg/L(標準限值為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9日至貴公司複查,雖未發現有排放廢水情形,惟查其鹽酸、草酸、皮膜劑及清洗槽貯存液體較前次減少一半,經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利用地下水稀釋後以0.5馬力之沉水馬達抽至廠區旁雨水管排出,此有錄影存證且稽查紀錄經負責人簽名確認無訛,又廠區前方雨水溝壁亦呈現與貯槽相同橘黃色,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排放廢水且無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現場已請貴公司立即停工;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5/08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