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60062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違規日期
- 2018/04/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D-1801及D0299,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