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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4/12
- 違規日期
- 2020/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專案聯合稽查,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錯誤申報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自108年7月產出0.05公噸,貯存迄今已逾一年,惟未向本局辦理貯存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