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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48
- 處分日期
- 2024/02/29
- 違規日期
- 2023/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3日新北環稽字第1120797754號函說明三,經濟部工業局說明貴事業(事業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365號)於111年1月至112年第1季期間申報收受廢磚、廢陶瓷及廢水泥電桿,其中廢磚主要來源為住宅、廠房或其他工程施工建造、拆除、整修所產生,不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三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三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