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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7/10
- 違規日期
- 2024/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系統113年5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112年4月及113年4月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112年6月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113年3月到4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等廢棄物申報錯誤或未申報貯存及產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六路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六路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