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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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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漢鐘-蘇漢鐘及蘇陳全員雞舍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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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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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違規日期
- 2021/06/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10年06月21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忠孝街五四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段2251地號等1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