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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弘畜牧場

文號
30-107-01001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1/11
違規日期
2017/05/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立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5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5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100029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九塊里後興一巷二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九塊里復興一巷2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