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9-04000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19/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0月14日現場查核再利用後產品(紅磚)抽樣檢測結果,貴公司所產之紅磚產品抗壓強度為144.2kgf/cm2,未達CNS382普通磚規範(三種磚之抗壓強度標準為150kgf/cm2),不符該署核定之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一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一一五號
- 統一編號
- 2435587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