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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1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違規日期
- 2020/09/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辦理「壽豐鄉樹湖村東西向道路拓寬及水圳加蓋橋梁護欄」,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5日上午10時15分至現場稽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未設置工地告示牌(4點)、未設置工地周界圍籬(10點)、土方未覆蓋(10點),以上缺失總計缺失點數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村東西向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