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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記食品廠

文號
30-110-10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10/14
違規日期
2021/09/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商號廢水排放處棄置之作業廢水呈黃色混濁樣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大富路98巷19號
統一編號
198231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