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08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8/18
- 違規日期
- 2023/06/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2年06月16日前往,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新營廠代表進場稽查,查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空污操作許可證M01,現場見M01製程之E001旋轉式乾燥爐及E003網篩機有明顯逸散空氣污染物逸散至大氣中,有拍照錄影可稽,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1號、3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