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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58
- 處分日期
- 2020/09/28
- 違規日期
- 2020/04/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4月20日來函申請路科廠專業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劉○○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明細)所示○○已於109年3月21日離職,惟貴公司未○○離職(109年3月21日)後15日內(109年4月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遲至109年4月20日提出變更專業技術人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七號一樓A室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7號1樓A室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