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路科廠
統一編號:24994859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7/12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3月18日來函申請路科廠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公司路科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李○○110年12月17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90日內(111年3月16日)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10年6月4日(本局收文日為110年6月15日)函申請所轄路科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變更,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劉○○110年4月30日離職,變更為李○○。惟貴公司路科廠未依規定於15日內(110年5月1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4月20日來函申請路科廠專業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劉○○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明細)所示○○已於109年3月21日離職,惟貴公司未○○離職(109年3月21日)後15日內(109年4月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遲至109年4月20日提出變更專業技術人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4月18日函申請路科廠專業技術人員變更(原林○○變更為曾○○),發現貴公司原專業技術人員林○○已於107年11月22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十五日內(107年12月7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未於90日內(108年2月22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