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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春紙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8000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8/24
違規日期
2018/05/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回收水表及專用電度表度數,與每日操作紀錄度數不符,經查係以推估方式記錄及申報,未依實際度數記錄並申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統一編號
5019259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