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春紙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0192593
共 2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2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0/10/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燃料含氯量與許可登載含氯量上限值不符。
- 裁罰機關
- 中區督察大隊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2,05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6年2月7日查獲貴公司排放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懸浮固體226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2,350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5,070毫克/公升(限值180毫克/公升)。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7/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燃料含氯量及含硫量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含氯量及含硫量分別為0.024%及0.065%,與許可登載含氯量(0.014%)及含硫量(0.015%)上限值不符,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申報輸入明顯未經妥善分類之廢紙廢棄物,未能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之廢紙輸入要件,且未依規定申請廢棄物輸入許可。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輸入廢紙未符合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之廢紙輸入要件。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3、3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鍋爐(E401)排放管道P401之戴奧辛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檢測平均值為0.775ng-TEQ/Nm3(標準為0.5ng-TEQ/Nm3),已超過「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之排放標準達15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回收水表及專用電度表度數,與每日操作紀錄度數不符,經查係以推估方式記錄及申報,未依實際度數記錄並申報。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7/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52,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標準限値5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督察總隊
- 處分日期
- 2017/09/08
- 罰鍰金額
- NT$2,406,57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6毫克/公升,標準限值:3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2,350毫克/公升,標準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5,070毫克/公升,標準限值:180毫克/公升﹚,續於同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執行深度查核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測結果,發現放流水均逾放流水標準且部分項目測值達限值5倍以上,及自103年4月10日起未操作脫水機產出污泥,未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行為有所得利益。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9/0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瓦楞紙芯製造作業,並領有苗栗縣政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及M04)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683-02號及苗府環操證字第K0694-03號),經查M03製程所用燃油鍋爐(E301)設計小時蒸發量10.8公噸,M04製程所用木屑鍋爐(E401)設計小時蒸發量12公噸,合計總蒸氣蒸發量為22.8公噸,蒸氣蒸發量在13公噸/小時以上、未滿39公噸/小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所規範第一批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事業,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4日上午10時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法設置專責人員執行法定業務,已違反空污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6/16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6/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瓦楞紙芯製造作業,並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964-04號)。按其許可證內容主要燃料為木屑,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9月9日、9月30日及10月28日派員督察結果,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作為前揭製程之燃料,且經3次督察共採集3件廢木材及5件集塵灰樣品之送驗結果,除廢木材樣品之氯含量分別為1.49、0.158及0.05(%)外,集塵灰樣品含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分別為99.7、89.7、91.2、11.0及14.8(ng-TEQ/g),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為燃料,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6/1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07/0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04/29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03/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4/05/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4/05/09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督察總隊
- 處分日期
- 2013/02/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督察總隊
- 處分日期
- 2013/02/08
- 罰鍰金額
- NT$111,9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2/05/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