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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20
- 處分日期
- 2024/11/29
- 違規日期
- 2024/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該公司廠內收受廢塑膠混合物及廢橡膠混合物再利用製成產品,未依共通性(編號四、廢塑膠)、經濟部(編號二十、廢橡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規定進行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二、另查該公司現場原料廢橡膠(R-0301)及廢棄物廢橡膠混合物(D-0399)貯存位置,與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大昌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大昌路28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