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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振義牧場

文號
30-110-06005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6/16
違規日期
2021/04/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牧場屬應申領廢水管理計畫之事業,惟未申領廢水管理計畫,逕眝留廢水於廢水處理設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一一九七之一、一一九七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1197-1、1197-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