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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違規日期
- 2020/02/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旨揭公司屏南廠有以下違規情事:(一)該廠108年12月26日更換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惟更換時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廠鋁二級冶煉程序產出之金屬冶煉爐渣(D-1201),於108年6月申報貯存7.45公噸,108年7月申報產出8.59公噸,聯單清除19.93公噸,申報貯存7.49公噸,其聯單清除數量明顯多於產出及貯存數量之和;又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8年6月申報貯存3.56公噸,108年7月申報產出20.45公噸,聯單清除8.55公噸,申報貯存4.08公噸,正確應為貯存15.46公噸,其廢棄物產出、貯存數量有申報不正確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