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010028
- 處分日期
- 2019/01/17
- 違規日期
- 2017/10/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廠內其他染料倒塌,導致該染料經雨水沖刷直接經廠內雨水溝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另於該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3mg/L、真色色度:17,6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真色色度:55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一五鄰國建一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一五鄰國建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