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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灣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文號
40-107-07000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7/20
違規日期
2018/05/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7年5月29日督察時,該處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攔污柵及砂濾槽,分別產出之廢渣、廢濾砂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且使用高分子聚合物未依規定每月申報其使用情形,另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有機性污泥(D-0901)最大月產生量為1.5公噸,惟查該處106年8月至11月申報產出有機性污泥數量增加皆已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上述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南灣里南灣路二二三之一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南灣里南灣路二二三之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