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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欣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2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14
違規日期
2019/12/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19-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1日督察發現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A001)操作壓降且濾袋於8月17日更換未記錄,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已於109年1月6日完成表格修正,故不再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業街一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大寮里大業街一九之一號
統一編號
860747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