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欣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074748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20日及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無機性污泥(D-0902)及廢酸洗液(R-2502)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20日及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109年3月及10月噴砂廢棄物(D-2407)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109年1月至110年3月無機性污泥(D-0902)未申報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20日及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20日及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酸洗液(R-2502)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並有災害防止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20日及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廢酸洗液(R-2502)貯存21.43公噸已逾一年且未申請展延貯存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發現貴公司現場堆置廢漆渣、廢橡膠及鋼鐵切割產生之廢油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發現貴公司袋式集塵器產出廢纖維(D-0899)、噴砂廢棄物(D-2407)未每月申報廢棄物產出清除處理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發現貴公司廢漆渣及廢橡膠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之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業街19-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1日督察發現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A001)操作壓降且濾袋於8月17日更換未記錄,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酸洗液(代碼:R-2502)106年8月、9月、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