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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柏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2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2/25
違規日期
2019/1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貴公司新營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97-01號),當時現場作業中,勘查時發現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作業過程中,雖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粒狀污染物)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統一編號
1283261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