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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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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2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違規日期
- 2018/07/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液鹼調配槽液位全滿,導致旋轉拌勻時液鹼溢流至廠區地面,再流至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雨水排放口(RD02)排放至承受水體前(富林溪),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該雨水排放口(RD02)採樣檢測結果,pH值:12.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另貴公司疏漏污染物(液鹼)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件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二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二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