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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12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違規日期
- 2021/09/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8月22日起,經民眾多次陳情排放廢氣,爰調閱裝設於貴公司之微型攝影機(IP CAM)影像,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木屑鍋爐(E301)自110年8月20日起,多日燃燒廢棧板、椅子等,且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區中夾雜廢塑膠,與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