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永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9720343

共 3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3 筆)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0/20
罰鍰金額
NT$1,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採樣排放管道P401檢驗粒狀污染物濃度為233mg/Nm3(標準30mg/Nm3),超過排放標準限值。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4/08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2日派員查獲廢水處理設施T01-01調勻池至T01-02混凝池之間增設水量控制槽,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不符;又於112年9月13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派員查獲現場廢水處理程序及設施,調勻池(T01-01)與混凝池(T01-02)間添加液鹼,及散漿、壓水及抄紙製程產出廢水導入廠房作業區頂樓約160立方公尺收集槽,槽內廢水經管線流至調勻池(T01-01)或至製程,上述皆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運作。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係屬公告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經查林○○係為該公司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依該公司來函說○○已於106年12月3日自該公司離職,惟該公司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時,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亦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11/14
罰鍰金額
NT$7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一)紙張製造程序產出之廢紙混合物(D-06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產出之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C-0120)貯存於廠區內,未依規定每包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三)廢水處理設施產出漿紙污泥(R-0904)露天貯存於廠內空地,未防止雨水滲透。(四)廢氣處理程序產出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貯存於廠內,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5/24
罰鍰金額
NT$2,9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1年11月16日、12月1日、112年3月17日及112年5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96.0mg/L、83.0 mg/L、74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441mg/L、448 mg/L、585mg/L、328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80 mg/L及生化需氧量濃度73.8mg/L、72.2mg/L、133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8/18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1年3月8日、111年5月9日及111年6月27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分別為懸浮固體濃度144mg/L、98.0 mg/L、90.5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353mg/L、476 mg/L、51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80 mg/L及生化需氧量濃度72.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1日執行督察時,現場查核旋風分離器(A301)廢氣入口溫度計故障,旋風分離器(A304)壓降為137毫米水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核可之操作條件10至70毫米水柱。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C-0120)露天貯存於廠內空地,惟未依規定每包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並未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2.109年12月29日及30日更換袋式集塵器濾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並貯存於廠內,惟未依規定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編號:A303)入口氣體溫度儀表顯示為165℃,與許可證登載操作條件(90~150℃)不符,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8月22日起,經民眾多次陳情排放廢氣,爰調閱裝設於貴公司之微型攝影機(IP CAM)影像,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木屑鍋爐(E301)自110年8月20日起,多日燃燒廢棧板、椅子等,且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區中夾雜廢塑膠,與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3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0年7月21日及8月9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51.5mg/L、93.0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713mg/L、278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80 mg/L及生化需氧量濃度17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7/19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紙類製造加工業,本局於110年7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有下列違法事項:(一)該公司109年9月份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網路申報資料有質量不平衡情事(109年8月貯存量18公噸+109年9月產出量18.1公噸-109年9月廠內再利用量15公噸≠109年9月貯存量18.1公噸),該公司雖依廢棄物清理法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但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廢棄物C-0120 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貯存區域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5月13日及5月14日執行鍋爐蒸氣產出程序之底渣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集塵灰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底渣戴奧辛含量為6.94ng-TEQ/g,集塵灰戴奧辛69.5ng-TEQ/g,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戴奧辛管制標準(1.0ng-TEQ/g)。2.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未有填報C-0120(戴奧辛)廢棄物代碼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察,發現鍋爐產生程序(M03)木屑鍋爐(E301)所產生粒狀污染物未經煙道排放,直接由廠房內逸散至廠區外,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2/02
罰鍰金額
NT$1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濃度20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80 mg/L及生化需氧量濃度53.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P301抽測作業,木屑燃料含氯量檢測結果與許可登載含氯量上限值不符。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7/09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9.3.11及109.4.3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分別為真色色度706;放流水標準限值550及懸浮固體濃度55.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6/01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收受廢紙再利用,仍未依規定記錄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50.8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36.8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34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8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11/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一、廢水處理產生之袋濾脫水漿紙污泥(R-0904)堆置貯存於廠區空地,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二、收受廢紙再利用,未依規定記錄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7/09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89.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4/12/24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4/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4/05/19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4/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4/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3/10/16
罰鍰金額
NT$1,291,94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3/10/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3/10/16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3/10/16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3/10/16
罰鍰金額
NT$162,4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3/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10/17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