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妙發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妙發畜牧場

文號
30-107-12001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2/06
違規日期
2018/10/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妙發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6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新勢段二一七七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新勢段二一七七地號 出生日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