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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榮利畜牧場

文號
30-114-02002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2/27
違規日期
2025/01/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8,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16時38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情事:(一)經採集放流口排放廢水樣品之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11萬8,400元。(二)另查臺端於1年內前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40條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情節重大者,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命臺端即旺榮利畜牧場停工及環境講習8小時。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84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興美里光春路六八六巷二五五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