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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23
- 處分日期
- 2017/10/20
- 違規日期
- 2017/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9月22日至貴公司執行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8)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現場查核,查該製程現場於化成處理(E802)所使用之原料,除操作許可登載之鉻酸外,尚有新增二氧化矽之使用,上述操作與許可內容登載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文到翌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