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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4/10/01
- 違規日期
- 2024/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銅鑼廠從事汽車零組件加工生產作業,經查有下列違反規定情事:一、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以貝克桶盛裝製程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計有1桶,核與申報貯存資料為0公噸數量不符,未確實申報每月廢棄物貯存情形。二、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貯存有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銅及其化合物(C-0110),該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包裝容器外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