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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廠

統一編號:53418357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5/2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4月7日至貴公司銅鑼廠執行稽查,查獲貴公司銅鑼廠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4/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事業所屬銅鑼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發現前揭製造程序新增污染源、防制設備、原料、排放管道,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相符。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4/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3月20日至貴公司銅鑼廠執行稽查,經查有下列違反規定情事:1、貴公司銅鑼廠產出之廢木材(R-0701),未依本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平面配置圖貯存於核准位置(稽查時堆置於配置圖中H-0002廢棄物貯存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貴公司銅鑼廠貯存於廠房外之廢木材(R-0701),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於貯存地點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依同標準第10條規定,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核貴公司所屬所屬銅鑼廠自113年4月起即未依許可文件核定內容記錄原物料使用量、產品量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情形(如洗滌塔洗滌液流率、廢氣處理量及集塵器壓降)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銅鑼廠從事汽車零組件加工生產作業,經查有下列違反規定情事:一、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以貝克桶盛裝製程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計有1桶,核與申報貯存資料為0公噸數量不符,未確實申報每月廢棄物貯存情形。二、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貯存有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銅及其化合物(C-0110),該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包裝容器外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7/26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1/29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112年12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3.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121mg/L(標準值100mg/L)、陰離子界面活性劑15.4mg/L(標準值1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7/07
罰鍰金額
NT$30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2年3月27日經本府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6.5mg/L (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394 mg/L (限值100mg/L)、銅4.86 mg/L (限值3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2/10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10年12月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4.0mg/L (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47 mg/L (限值10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1/23
罰鍰金額
NT$7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0年5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2.5mg/L (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簽證技師前往貴公司銅鑼廠稽查,經查貴公司銅鑼廠領有本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苗縣環排許字第00662-02號),現場查獲該廠廢水處理流程Fenton批式反應槽(T01-9)、高濃度污泥桶(T01-10)、高濃度板框脫水機(T01-11)及污泥桶2(T01-13)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流程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5/01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0月8日派員至貴事業銅鑼廠於放流口採取放流水,經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183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及銅6.46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林口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管制編號:F17A4378),經查108年11月清除事業廢棄物(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備量(最大月產生量:6.3公噸/月) ,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12/24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銅鑼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項:一、自107年8月至108年9月,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貯存逾1年未清除且未申請延長期限。二、貯存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未標示數量及未符合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三、廢棄物貯存區查有2桶貝克桶盛裝廢油,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