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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違規日期
- 2017/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頭份廠從事己內醯胺等生產作業,經查製程及廢水處理設備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活性碳以太空袋盛裝貯存於廠區空地,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五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