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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4-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違規日期
- 2024/10/18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說書第5-16頁,雨水設置儲存池,儲存之雨水做為澆灌使用,儲存容量合計5,265立方公尺(設置於綠地區、摻配區及辦公室),且依第5-25頁圖5.3-3雨污水排水系統,圖面說明槽區設置雨水管將排至滯洪設施,並註記為雨水回收,然現場查核摻配區及辦公室已完成設置(屬第1期工程),未設置原規劃之雨水回收池,涉及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未依環評承諾設置雨水回收系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二○七號四樓之九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西一路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