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乙原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乙原畜牧場

文號
30-112-07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7/20
違規日期
2023/06/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乙原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量測放流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頂柳段六三四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頂柳段63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