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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牧場

文號
30-110-09001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9/09
違規日期
2021/08/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006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1700,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調均池>厭氣池5>曝氣池2>終沉池>放流,發現該場原水池,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情事,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規定,將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00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四○三之二、四○四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403-2.40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