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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

文號
23-100-08001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08/18
違規日期
2011/06/27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一二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台17線248K+100~251K+000雙園大橋
統一編號
0822707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